当前时间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1-01-05 17:32   来源:市科技局   下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实施成果,以质量为中心,深入推进“结构转型、创新强市” 和“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继续保持我市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努力构建科学、和谐、精彩的鄂尔多斯,现就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质量兴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性问题,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是巩固我市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1. 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有利于重大项目引进技术的自我转化,推进产业技术进步,增强以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的自主创新能力,积蓄强势的后续发展动力,全面提高地区的综合实力、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 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有利于“两化融合”,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企业创新、研发、节能减排、降耗方面以及在发展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作用。

  3. 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有利于建立和维护健康、和谐的经济发展秩序,引导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以文化旅游为重点的消费服务产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拉动力,保持经济快速、平稳、健康发展。

  4. 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有利于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

  5. 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有利于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打造城市核心区,提升城市化水平。

  6. 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繁荣稳定,构建安全、祥和、奋进的鄂尔多斯。

  近年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知名品牌、优质产品不断增加,全民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各个层面的工作质量、经济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逐步提高,全市质量工作水平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但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质量兴市工作在我市还没有全面铺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质量兴市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质量对经济的拉动效应、质量工作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还没有充分发挥。目前,我市多数旗区虽然已相继出台了质量兴旗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但宏观质量管理长效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和有效运行,还没有切实将质量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政府质量奖励和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仍未确立,质量工作经费投入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质量兴市工作在巩固和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阻碍了我市“结构转型、创新强市”、“城乡统筹、集约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因此,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进程中,一定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切实增强质量兴市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质量兴市作为建设科学、和谐、精彩鄂尔多斯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质量兴市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精神和“立足以质取胜”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将先进的质量建设理念有效融入到“结构转型、创新强市”、“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的战略思想中,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用5年时间(到2015年底),在全市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等各领域质量水平。在全社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切实推进“结构调整、创新强市”、“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的战略,将质量工作的重点放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扶持优势企业、集中打造城市核心区、提升城市化水平和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推动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持续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上来。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努力打造和催生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支柱产业及大企业集团,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体系,不断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贡献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1.产品质量目标:完善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筹建国家级检测中心,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有效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主导产业和地方优势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一般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争创具有国际国内较强竞争实力的名牌产品,内蒙古名牌产品比例占主要工业产品40%以上,中国名牌产品比例占主要工业产品10%以上,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实现零的突破;对鄂尔多斯羊绒、甘草、沙棘、乳、肉等地理标志性产品实施有效保护;建立和完善农畜产品、食品、饲料及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努力打造食品工业园区和国家级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2.工程质量目标:杜绝无证和不符合标准的非标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报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建筑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室内装饰工程节能环保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树立精品意识,积极培植典型项目,开展“市级优秀样板工程奖”评选,争创自治区“草原杯”和国家建设工程“鲁班奖”。

  3.服务质量目标:建立覆盖文化、旅游、交通、电信、金融、保险、商贸、医疗卫生、培训教育等主要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用标准化规范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达到全区先进水平,推动服务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每个行业自治区级服务名牌比例都要达到10%以上。打造特色草原旅游精品。

  4.环境质量目标: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污水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生态退化得到遏止,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大大减轻,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绿化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创建卫生、环保模范城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5.其他质量目标: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加快自主创新,提高科技水平;建设节约型社会,加强人文环境质量建设;改进政府工作质量、环境质量、服务业质量、科技创新质量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等各个领域的质量水平,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明显提高。

  三、质量兴市的主要任务

  (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强化企业在质量兴市中的主体地位,推动产业理念由经济价值取向向产业富民转型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意识,自觉守法经营,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2.有效运用行政监管、金融和社会舆论监督等手段努力构建质量信用体系,通过政策和资金的调控,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经营理念,深入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和质量攻关等活动。

  3.指导企业采用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主动将质量管理思想融入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和服务等环节,建立健全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质量控制手段,推动管理升级,增强竞争能力,提高产品、服务质量水平。

  (二)促进优势产业发展

  深入实施“结构转型,创新强市”战略,对全市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做好质量信息咨询、技术支持、人才培训、法律法规咨询、提供标准、检验检测、委托检验、公正计量、安全生产等服务,帮助指导支柱企业完善质量、计量、标准管理体系,推进电力、天然气、煤炭、冶金、化工、绒毛等特色产业向发动机、汽车制造等高端化产业转型,推动产业格局由资源型产业为主向资源型产业和非资源型产业协调发展转化,培育一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三)继续实施名牌战略

  1.按照“培育储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成长壮大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煤炭化工、天然气化工、有色金属、轻纺、装备制造、材料工业、高新技术等产品培育和保护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鄂尔多斯制造”名牌产品。

  2.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建立鄂尔多斯市名牌评价制度,组织开展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争创活动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国家级荣誉的重点企业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支持和奖励。

  3.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创立品牌的动力,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创新企业科技开发机制,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以自主创新促进名牌建设,以名牌建设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

  (四)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标准提升质量”行动,提升产业发展质量,设立鄂尔多斯市技术标准创新奖,鼓励企业实行自主创新。引导、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争取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起草工作,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订工作,抢占行业制高点。加快制订与实施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与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旅游、餐饮等服务业标准,开展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评比。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扩大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申请农产品认证,扩大农产品出口。逐步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滞后的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时了解、掌握和研究国外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最新信息及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通报,帮助企业采用最新版本的国际标准,指导企业应对和破解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扩大出口份额,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五)强化计量在节能减排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行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实验室与计量技术机构合作,参与校准市场的开发,优化配置计量检测资源,为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提供计量技术支撑;加快建立能源计量监测体系,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有效的计量技术服务。抓源头,发挥计量节能降耗作用,帮助企业加快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原材料、能源和资源,鼓励企业采用节能、环保型工艺设备,严格限制高能耗、工艺装备落后的产品。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计量标准,尽快形成设置科学、分工明确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增加效益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建设“绿色大市”为目标,突出抓好森林草原保护、退牧还草、退耕还林、饲草料基地建设、鼠害防治、荒漠化防治等重点项目和退牧还草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整治恢复工作,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危险化学品和辐射管理,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七)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安全农业。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促进生产要素向特色产业集中、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企业为龙头,继续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发展标准、优质、高效、安全农业。积极培育扶持农业优势企业和名牌农产品,通过采用现代管理技术和手段,建立农产品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技术和管理标准。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推广认证工作,不断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在市场中的比重。

  (八)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以文化旅游为重点的消费服务产业,推动经济增长由资源开发向消费拉动转型。围绕增加城乡就业和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的目标,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改造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加大对老字号企业及重点流通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拓展农村服务市场;加快发展文化旅游、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形成一批多元投资主体的服务业大公司和大集团,实行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努力营造质量兴市的良好环境

  (一)全面推进质量平安建设。确保以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为重点的质量安全,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证后监管,加大对无证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高效运转”的质量平安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活动,通过全过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有效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建立科学、高效的动态监管体系,构建质量安全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鄂尔多斯。

  (二)加强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进、企业为主、社会评价的原则,不断完善各行业、各部门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制度建设,逐步构建全市质量诚信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以质量诚信建设推进社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显著提高,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的监督抽查,质量监管部门要增加抽查频次,依法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及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的重点产品的抽查力度,加强对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项目的抽查,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加强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对质量低劣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要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坚决遏止不合格产品出厂。要严格整改复查制度,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一律整改,整改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处理。

  (四)加强技术基础平台建设。通过有效整合检验检测社会资源,实现质量技术机构的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构建科学、高效、符合市场规则的检验检测体系,促进各种社会资源的集成和共享。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地理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推广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应用,实现安全监察与检验检测联动与共享。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强化机动车安检机构规范设置和严格监管,实现对机动车安检工作联网监控。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开放竞争的市场化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力。加强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能力,为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企业联合建立技术创新机构,在行业集中的地区建立企业产、学、研相结合的公共技术平台,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公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

  (五)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逐步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加强工程材料监管,严格防控无证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符合设计规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关系全市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开发票、偷逃骗税、非法传销等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打假工作目标,构筑覆盖辖区的打假网络。努力营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可靠的投资环境。

  (七)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树立良好质量安全意识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各旗区以质取胜,质量兴市的重大活动,重点宣传名牌战略、技术标准战略的成效及经验,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兴市,形成政府、企业重视质量,新闻媒体宣传质量,社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五、扎实推进质量兴市的全面实施

  (一)落实各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责任。质量兴市是各级政府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企业的重要职能,是地方政府抓经济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是发展区域经济的必要手段,也是地方政府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一定要切实把质量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编制地方质量振兴工作年度计划,进行统一部署,并认真执行。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增强质量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引导、协调、监督、服务等方面为质量兴市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强化政府主要领导是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把质量工作考核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区域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要切实保证质量兴市(旗、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对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领导成员,及时予以调整,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具有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自主创立品牌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加强紧缺质量人才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强岗位职业培训,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工业企业的关键岗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和具有质量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各级政府要把经济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从关注数量、规模转变到重视质量、效益上来,不断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推动和引导。要通过开办质量论坛、名牌讲座、质量专栏以及网络宣传等手段,努力提高各旗区、各有关部门、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质量意识,树立科学的质量发展理念,为质量工作的深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加大质量工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经费投入,每年提取财政收入的0.5%作为质量兴市工作基金,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加大对技术机构建设的投入,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保障体系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要增加实施名牌战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认证认可、标准制修订及推广实施等专项经费投入,保证各项质量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按国家规定对举报人员给予相应奖励。要增加对企业质量专业知识培训、质量认证等基础工作的投入,积极推动企业努力提高产品、服务质量。

  (五)建立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和扶持政策。建立鄂尔多斯市质量工作奖励制度,定期对于质量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组织和个人,给予一定表彰和奖励。对于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国家级、自治区级质量方面荣誉的重点企业,给予必要政策支持和奖励。自治区级及自治区级以上名牌产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六)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质量兴市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级政府、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旗区、本部门质量工作的总体方案,提出本旗区、本部门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质量标准要求,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并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定期进行考核奖惩,确保质量兴市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七)加强组织领导。我市已成立了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质量兴市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我市“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组织和申报工作(附件1)。增加市环境保护局、文化局、旅游局、邮政局和鄂尔多斯日报社、电业局以及中国移动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联通鄂尔多斯分公司、中国电信鄂尔多斯分公司为领导小组成员。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质量兴市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等工作,通过积极做好本旗区的质量工作,推动质量兴市整体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建立、完善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鄂尔多斯市质量兴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附件2)和《鄂尔多斯市质量兴市工作责任制》(附件3),进一步畅通质量工作沟通渠道,认真策划、组织召开质量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重要问题。

  

  附件:1.鄂尔多斯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鄂尔多斯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

     3.鄂尔多斯市质量兴市工作责任制

             

                                      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鄂府发48号(附件).doc

上一篇: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充分就业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