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考核办:
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度旗区市直部门(单位)考核指标的通知》(鄂考发〔2015〕1号)和《关于印发印发全面依法治市等考核指标的通知》(鄂考发〔2015〕2号)文件要求,经自查,现将我局承担的考核指标汇报如下:
一、职能职责指标
(一)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情况
2015年4月,市委、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市委、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鄂党发〔2015〕10号),根据分工方案内容,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旗区、部门、园区,整合各方面力量,集聚各类资源,形成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合力统筹推进。
(二)鼓励引导企业争取申报国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科技研发机构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推荐8家企业申报2015年度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目前,评审材料已上报自治区科技厅。全面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从政策宣传、项目遴选、定向辅导、项目扶持、协同创新等各个角度帮助我市企业尽快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荐5家企业参加自治区科技厅、发改委组织的自治区高技术企业创新方法试点工作。推荐3家企业申报自治区新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3家都已通过专家评审,待自治区批复。
(三)技术路线图研究开展情况
委托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完成了全市煤化工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完成了高新技术产业“十三五”规划初稿。
(四)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入驻企业达到52家,中心成功推荐我市5家创新创业机构成为自治区众创空间试点基地。中心已经成为了我市核心城区“转型发展、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尽快努力建成全要素、低门槛、便利化、开放式的新型孵化器。
(五)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情况
我市共认定5个自治区级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4个农牧业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我们已完成市级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科技服务平台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对新认定的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进行了授牌。截至目前,各园区基地运行基本平稳,基础设施硬件条件基本完备,发展周边经济辐射周边地区作用逐渐显现,个别园区基地依托企业已成为龙头企业,部分依托企业产品在市场极具竞争力已成为名牌产品,我市白绒山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已掌握所属领域核心技术走在世界前沿。
(六)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实施鄂尔多斯市特聘科技专家进园区(企业)计划
今年以来,共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3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园区、企业人才需求征集工作,完成了园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特聘科技专家的对接工作,于5月12日正式启动鄂尔多斯市特聘科技专家进园区(企业)计划,17位来自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顶尖科技专家,被正式受聘为首批鄂尔多斯市特聘科技专家,赴鄂尔多斯市园区和企业提供科技咨询、技术诊断、成果转化、人员培训等服务。继续开展全市技术需求征集工作,第一批征集了125项技术需求,并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对接,已由近60%的技术需求得到解决,第二批技术需求征集已经启动,此项工作为产学研协同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全面深化改革指标
(一)研究制定《市委、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的分解落实方案,推动形成相关配套政策
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鄂党发〔2014〕12号)(以下简称《意见》)作为今后科技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4月,市委、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市委、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鄂党发〔2015〕10号),根据分工方案内容,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旗区、部门、园区,整合各方面力量,集聚各类资源,形成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合力统筹推进。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市科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正按照方案要求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二)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
目前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还在征求意见阶段,自治区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根据我市科技工作实际,在适当的时候酌情制定。
(三)启动实施经济开发区(园区)和企业特聘科技专家计划
2015年5月12日,鄂尔多斯市特聘科技专家进园区(企业)计划正式启动实施,来自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17位顶尖科技专家正式受聘为首批鄂尔多斯市特聘科技专家,并派驻相关园区和企业开展科技服务。
我市上报自治区科技厅“鄂尔多斯泰坤规模蓄能和新能源发电院士专家工作站”,并已经获得批准成立,已于5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2015年5月26日,内蒙古康宁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开采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揭牌成立。2015年5月27日,蒙古高原绒山羊高效生态养殖研究院士专家工作站揭牌成立。截至目前,我市成立的由自治区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共计8家。
(四)修订出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推行委托第三方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
《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草拟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待自治区正式出台后,我市结合实际修订出台。
(五)建立财政科研项目库。开发和完善项目管理系统,建立科技计划项目储备、指南发布、申报、立项、验收一体化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已经构建完成,实现了数据录入、修改、查询、汇总、统计、下载、系统设计等众多功能,发布了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征集2015年我市科技计划项目182项。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正式投入运行后,按照用户使用反馈意见完成整改,进一步细化了平台管理手册和操作手册。
(六)争取启动科技重大专项,支持重大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力争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探索以市场化手段分配科技资源
完成《鄂尔多斯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处于征求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阶段;发布了《2015年度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做好科技项目储备工作,为加快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多元发展步伐提供有力的基础数据。已完成《鄂尔多斯创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和《鄂尔多斯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讨论稿,并根据《鄂尔多斯市转型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多次修改完善。
(七)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国家清洁能源国际创新园和技术转移与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帮助高新区获得科技部批复工作,此项工作2013年完成。鄂尔多斯国家清洁能源国际创新园创建实施的主体为市高新区,我局积极配合高新区开展相关工作。
三、关于全面依法治市考核指标
2015年上半年,市科技局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的领导,全面履行科技职能。局党组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结合科技工作职能职责,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服务流程,切实履行科技工作执法服务的双重职能。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听取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学法制度。
(二)健全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认真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健全工作决策机制,完善工作决策程序,积极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同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工作。
(三)经认真反复梳理,按时完成了科技局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市法制办最后下发确认我局的权力清单为5项。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科室、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涉及决议、决定及执法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建设、较大费用收支、“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同时,充分运用市科技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科技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六)增强法制宣传的有效性。一是充分利用“科技下乡”、“科普活动周”、“4.26”知识产权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把科技政策法规宣传深入到群众中;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普法宣传,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5次。
鄂尔多斯市科技局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