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鼓励引导我区技术转移机构向市场化、专业化发展,现将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9日
| 标题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2700011727256K/2026-34434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
| 发文机关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 | |||||||
| 概述 |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科... |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鼓励引导我区技术转移机构向市场化、专业化发展,现将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