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05-29 18:42
来源:科技部火炬中心
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国科发火〔2021〕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2021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和全国工商联将共同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要素集聚平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持续深化新动能培育。大赛持续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企业生态圈,强化“补链强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的有效整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国家高新区等创新高地的产业协同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赛事安排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具体执行。大赛由地方赛、专业赛和全国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
(一)地方赛。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着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服务本地区广大中小微企业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地方赛产生的优胜企业按分配名额入围全国赛。鼓励国家高新区围绕主导优势产业积极承办地方赛相关赛事,助推“一区一产业”发展。
(二)全国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分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按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比赛。根据大赛进展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国半决赛和总决赛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公开路演方式进行,举办城市和时间另行公布。
(三)专业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举办颠覆性技术大赛、大中小企业融通专业赛、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化专业赛、技术融合专业赛,着力集聚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力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各专业赛具体组织方案另行发布。
三、参赛报名
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地方赛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1年7月16日和7月23日。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牵头举办地方赛,组织协调所辖地市科技管理部门及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动大赛工作。
(二)地方赛组织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模式。
(三)地方赛组织单位要不断完善和规范赛事评审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部备案众创空间等要积极宣传大赛,认真做好赛事组织,为参赛企业提供支持和增值服务,建立对企业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联系人:科技部火炬中心 王奕、张彦琴
电 话:010-88656286、88656289
传 真:010-88656288
电子邮箱:jinr2@chinatorch.gov.cn
技术支持:010-88656381、88656382
附件: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科 技 部
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成就大业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指导单位: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网信办、全国工商联
支持单位:致公党中央、共青团中央、科技日报社、招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承办单位: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北京国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会、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特别支持:招商银行创新创业公益基金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大赛指导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
三、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1年1月1日(含)以后。
5.全国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在前九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地方赛工作流程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以下简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
(二)地方赛比赛。
1.地方赛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加强对赛事的管理,接受社会对赛事的监督。坚持赛事的公益性,不向参赛企业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2.地方赛主名称为: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赛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同时各地可冠以反映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3.地方赛采用逐级遴选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初赛环节要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比赛评选要注重发挥创业投资专家作用。组织单位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主确定比赛方式。
4.地方赛整体比赛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
5.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自主设立地方赛奖项,并积极为参赛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服务。
6.不举办地方赛省份的参赛企业,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间协商参加相关地方赛区比赛。
地方赛比赛时间:2021年8月至9月
(三)入围推荐。
1.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举办地方赛情况和参赛企业数量,分配各赛区入围全国赛名额。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结合地方赛成绩产生拟入围企业。成长组的入围企业须在推荐时获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未获得编号的成长组企业不得参加全国赛。
2.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书面推荐入围全国赛的企业,应附尽职调查报告,并完成网上推荐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网上推荐或未附尽职调查报告的企业,不得入围全国赛。
3.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大赛官网公示入围全国赛企业和项目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企业方可参加全国赛,未通过公示的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入围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
五、专业赛工作方向
专业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按专场举办,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方式进行。专业赛组织方案和服务政策将在大赛官网专门发布。
(一)颠覆性技术专业赛。为加快建立颠覆性、非公示性项目发现和支持机制,充分利用大赛优势和资源,探索建立颠覆性技术项目“征集—识别—培育”的新机制,推动科技部颠覆性技术创新重点专项组织实施。
(二)大中小企业融通专业赛。发挥知名龙头骨干企业主体作用,聚焦大企业相关细分产业领域,携手优秀参赛企业共同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创业。
(三)产业技术创新专业赛。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和潜力,选择重点、热点细分领域,突出关键技术方向,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并发掘一批高水平创新项目,促进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创新。
(四)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化专业赛。面向国家或省级重点科技计划,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的科技项目产业化融资需求,以市场为导向,展示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现科技项目的市场新价值,促进形成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化的机制。
(五)技术融合专业赛。面向民用与国防双向应用技术开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团队,发掘和培育符合国家需求导向的技术融合创新生力军,搭建技术融合交流合作网络平台,促进市场机制驱动下的技术融合创新与资源整合。
六、全国赛比赛安排
(一)全国半决赛。
1.全国半决赛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大赛进展情况,按一个或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进行优化分组,采用线下或网上评审方式进行比赛。
2.全国半决赛按初创企业组400个和成长企业组1100个左右规模进行比赛。
3.全国半决赛结束后,评选出600家左右大赛优秀企业。
(二)全国总决赛。
1.全国总决赛产生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50强”,并产生一二三等奖。
2.全国总决赛采用公开路演方式,评委以创投专家为主。比赛向观众开放,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直播。
全国总决赛比赛时间:2021年10月底或11月初
七、服务政策
(一)择优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的子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子基金、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等推荐。
(二)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三)择优推荐参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相关计划,参加相关展览交流等活动。
(四)促进与大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打造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创新链、产业链和生态圈,促进产业融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