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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5-25 14:36   来源:市科技局
  鄂科发〔2021〕22号
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加速推动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全面提升科技战略支撑地位,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到科技创新发展事业中,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构建,现就2021年“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项目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应当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支持辐射带动能力强、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显著的项目,着力形成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效应。
  (二)所申报项目须符合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0〕32号)文件要求,严格审查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资格和条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项目的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信息要科学合理、符合实际,能够客观、合理、准确反映出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所产生的辐射带动效应和经济社会及生态效应相关情况。
  (四)自治区重点专项经费不得提取间接费用,其他经费预算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2020年“科技兴蒙”重点专项支持过的项目,如技术创新国内领先,在行业中具备较强影响力,能够辐射带动我市有关产业取得重大创新突破和发展的,可以继续申报。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规定,给予进一步的指导和支持。
  (六)本次项目申报围绕鄂尔多斯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开展,项目申报名称填写要求:“创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项目—项目名称”。
  二、组织实施
  (一)支持方向
  2021年“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在围绕荒漠化防治提质增效、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现代能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现代农牧业发展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建设五大行动的基础上,聚焦鄂尔多斯战略目标和发展定位,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创新平台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着力形成科技创新示范带动效应,加速科技与社会融合发展进程,为我市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支撑。
  按照自治区“科技兴蒙”行动专项部署要求和自治区科技厅有关指导意见,本次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一是荒漠化防治方面,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针对我市地理环境和生态建设需要,重点支持风沙区与矿区复垦地蒙中草药培植、荒漠化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荒漠化地区生物多样性技术研究、荒漠化土地综合质量提升研究等。二是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方面,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支持黄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疏干水高效利用、河湖水综合治理、沿黄灌区节水与旱作农田节水、煤化工高盐废水零排放技术的研究等。三是现代能源经济方面,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持续提升能源经济发展质量,着力构建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提升绿色可持续发展成效,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重点支持碳中和、高端装备制造、现代能源、新型化工、节能环保、建筑节能、二氧化碳捕获封存及资源化利用、零碳工业示范、储氢装备及技术研究示范、氢燃料电池与发电、粉煤灰除杂铝硅合金技术研究、铁合金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电石法PVC无汞技术与低成本转化载体研发、煤矿智能化与能源数字化示范、风光氢储一体化示范等。四是现代农牧业方面,重点支持国家羊绒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字化、绒山羊新品种培育、覆膜优质水稻种植、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五是创新驱动能力方面,面向科技前沿和未来发展导向,加强科技创新平台的培育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推动存量产业提质增效、增量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市创新发展能力,重点支持荒漠化防治、现代能源经济、煤炭清洁开发利用、粉煤灰、铁合金、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氢能等方面技术创新中心的培育和建设,通过科技招商与科技合作等形式支持科技型孵化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技术的创新与成果的转化应用,培育和发展新型科技力量,带动和引领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要求
  1.各旗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组织征集和推荐工作,及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请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文件、项目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与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申报主体为市直单位的,须由主管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文件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与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一式6份,其中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5份、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1份,分别附光盘)
  2.申报单位为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为企业法人的,其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及落实项目所需配套资金的能力(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财政支持经费不高于30%)。申报时需提交2020年审计报告,如申报主体资不抵债,不予受理。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应为该项目核心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主持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
  4.项目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等负责推荐,并对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审查,被纳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推荐。
  5.鼓励申报单位与科技兴蒙“4+8+N”合作主体或其他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形成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申报项目中与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的,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任务分工、经费安排、知识产权归属等,并明确合作时限。项目实施周期在2021年—2023年内。
  (三)加强项目管理
  本次项目征集工作结束后,将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有关指导意见,制定《2021年度“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实施方案》,报请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审定通过后,开展后续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理项目申报,加强项目申报的全过程指导和监督,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前期开展情况和自筹资金情况,及时向市科技局、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前期筹备情况。
  对示范引领效应突出,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显著的项目,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规定,给予进一步的指导和支持。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王  军  0477-8589506       
  市科技局高新科:    苗卫军  0477-8589507
  市科技局农社科:    罗青山  0477-8589508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郝瑞芬  0477-8581680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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