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科技局关于对2009年度旗区科技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鄂科发〔2009〕84号
鄂尔多斯市科技局关于对2009年度
旗区科技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旗区科技局:
今年以来,各旗区科技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努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和我市2009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使我市各项科技工作扎实推进,稳步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了进一步总结成果,鼓励先进,根据鄂科发〔2009〕46号文件《关于下达2009年旗区科技工作实绩考核要点的通知》精神,市科技局决定对各旗、区2009年度科技工作的实绩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一)积极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和发展民营科技企业。
(二)围绕主导产业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的情况。
(三)实行科技项目储备制度,积极申报和争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重点科技计划示范项目的情况。
(四)扶持新建高标准的农牧业专业技术协会和旗乡农技服务中心、“12396”科技服务热线作用发挥情况。
(五)围绕现代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搞好科技服务。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有关情况。
(六)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大会精神情况,各旗区有何具体举措。研究制定提升旗区科技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依法保障政府科技投入政策落实情况。
(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能,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专利,有效提高专利申请量。重视防震减灾工作任务落实。
(八)开展科技培训、科技进村入户致富工程情况。
(九)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暨科普活动宣传周和“三下乡”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推进科技宣传工作的具体做法。
(十)组织开展农牧业乡土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
二、评比程序
各旗区科技局先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结合抽查,平时掌握情况、上报材料和各科室测评,由市科技局考核组评定名次。
三、评比要求
各旗区科技局就考核评比内容中的10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将本年度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绩按照要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来,同时要附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旗区科技局务于2010年1月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本旗区的科技工作情况。根据自查情况,市科技局将赴有关旗区实地进行核实抽查。
联 系 人: 王 军
联系电话:0477-8589516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科技工作 考核 通知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09年12月18日印发
共印1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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