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内蒙古奶业振兴,科技要强化4方面支撑与服务
时间:2019-08-28 15:54
来源:创新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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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基于内蒙古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明确了奋斗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区奶畜存栏达到350万头只,奶类产量达到1000万吨;乳品加工企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建成一流种源、一流饲草料、一流奶源基地,打造一流加工企业,创建一流品牌,形成一流品质,引领全国奶业发展,实现奶业率先振兴。
《实施意见》从加强优势奶源基地建设、打造加工企业集群、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四个方面提出了16项重点工作。其中,在建立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上,《实施意见》明确要强化4个方面的支撑与服务:
一是加强奶业基础研究。支持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奶业研究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开展育种、饲料、管理、疫病、微生物发酵和疫苗研发等基础研究,培养奶业高层次人才,为奶业发展提供基础保障。鼓励乳品企业依托已有的重点实验室,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行业技术进步;
二是强化技术推广与服务。依托奶牛产业技术体系及畜牧兽医推广机构,加大关键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奶牛单位产出水平和生产效率。加强技能服务型人才和牧场主培训,提升基层技术推广骨干的服务能力和奶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三是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家庭牧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开展技术、管理、营销等全覆盖培训和服务。建立奶农服务平台,推进家庭牧场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强化生产数据汇总分析、质量追溯和饲养管理服务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