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与中科院兰州分院签署“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合作协议书》精神,进一步扩大“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以下简称“西部之光”计划)在内蒙古地区的辐射面和受众面,8月22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龚家栋一行赴兰州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合作协议书》精神,进一步扩大“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以下简称“西部之光”计划)在内蒙古地区的辐射面和受众面,8月22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龚家栋一行赴兰州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签署“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合作协议。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龚家栋与中科院兰州分院院长王涛共同签署“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蒙古科技厅和中科院兰州分院将从2020年开始,面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科技人才,联合实施“西部之光”计划“西部青年学者”项目。中科院每年支持内蒙古自治区10个“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根据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逐步扩大人才培养数量。内蒙古科技厅对“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入选者给予一定金额的配套经费支持,并逐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西部之光”计划将充分发挥人才成长“助推器”作用,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聚焦双方优势、特色领域的基础研究和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攻关方向,进一步优化院地合作共同资助的模式,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内蒙古青年科技人才及团队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龚家栋表示,当前,内蒙古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破解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自治区发展方式粗放、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才。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扩大了“西部之光”计划在内蒙古地区的辐射面和受众面,对提升内蒙古青年科技人才和团队的整体创新能力意义重大。自治区科技厅将认真落实协议内容,逐步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共同推进计划的顺利实施,推动青年人才的选拔、支持和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