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自治区科技厅与中科院兰州分院签署“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合作协议

时间:2019-08-23 15:17   来源:创新内蒙古   下载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合作协议书》精神,进一步扩大“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以下简称“西部之光”计划)在内蒙古地区的辐射面和受众面,822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龚家栋一行赴兰州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合作协议书》精神,进一步扩大“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以下简称“西部之光”计划)在内蒙古地区的辐射面和受众面,822日,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龚家栋一行赴兰州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签署“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合作协议。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龚家栋与中科院兰州分院院长王涛共同签署“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内蒙古科技厅和中科院兰州分院将从2020年开始,面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科技人才,联合实施“西部之光”计划“西部青年学者”项目。中科院每年支持内蒙古自治区10个“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根据计划项目实施情况,逐步扩大人才培养数量。内蒙古科技厅对“西部青年学者”A类(地方)项目入选者给予一定金额的配套经费支持,并逐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西部之光”计划将充分发挥人才成长“助推器”作用,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聚焦双方优势、特色领域的基础研究和重点产业领域的技术攻关方向,进一步优化院地合作共同资助的模式,加大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内蒙古青年科技人才及团队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龚家栋表示,当前,内蒙古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破解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自治区发展方式粗放、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创新的关键在于人才。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扩大了“西部之光”计划在内蒙古地区的辐射面和受众面,对提升内蒙古青年科技人才和团队的整体创新能力意义重大。自治区科技厅将认真落实协议内容,逐步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共同推进计划的顺利实施,推动青年人才的选拔、支持和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

“西部之光”计划,是中国科学院1996年推出,由中组部和中科院共同管理的一项区域性人才工作计划,旨在加快西部地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促进科技工作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西部之光”计划实施23年来,在构筑西部人才高地、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表现出良好的人才队伍助推和凝聚效应、科技成果涌现和倍增效应、科技人才协同培育和辐射效应以及对西部人才工作的带动和示范效应,达到了既出成果又出人才的目的,展现出了蓬勃的生命力和显著的综合效益,已成为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发展的品牌项目。2006年,“西部之光”计划“西部青年学者”项目将内蒙古纳入了支持范围,十余年来,内蒙古共有24名青年人才入选该计划,通过院区共建、合作培养的模式和项目的资助培养,迅速成长为本单位乃至本行业的骨干和专家,部分优秀人才所带领的研究团队已入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有效地促进了内蒙古本土人才的培养。 

上一篇: 2019世界机器人大会发布《报告》:中国机器人市场...

下一篇:药品管理法修改进入三审 我国拟建中药技术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