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六个重点区域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时间:2019-07-09 15:07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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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我区6个重点区域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第六阶段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