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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条条框框:内蒙古继续推进职称改革

时间:2019-05-31 09:49   来源:北方新报   下载

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打破条条框框束缚,按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绩进行评审。向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倾斜……记者昨日了解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日前印发了《201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明确我区今年将从完善评价标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等多个方面推进职称改革。

据了解,在完善评价标准方面,《意见》明确,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等条件。其中,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此外,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般不作为参评的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在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方面,《意见》提出,各盟市可结合实际将中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到具备条件的旗县(市、区)和用人单位,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中级职称的备案和监管工作,自治区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区直部门参加评审的中级职称备案工作,各区直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备案工作。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职称改革的另一个变化就是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意见》中提出,为提高我区职称信息化管理水平,在2018年全区高级职称实行“电子证书”的基础上,今年扩展到全区高、中、初级职称全面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高级职称在自治区职称核准文件印发一个月内打印证书,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结束后,由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评委、区直各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履行备案手续,提交上传中初级职称评定结果后打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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