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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旗20条新政促进科技创新

来源:市科技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07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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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前旗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实施办法》(鄂前政发〔2016〕33号)。《实施办法》从积极培育科技创新主体、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引进、全面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财政支持和加大奖励力度5个方面,制定了20条具体政策,全面助推创新发展。该《实施办法》是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结合鄂前旗实际,全面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打造创新型鄂前旗的重要举措,是近年来鄂托克前旗力度最大的创新扶持政策。

  在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方面。鼓励支持企业和创新创业者加大科技创新研发投入,鼓励和支持在旗本级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平台,经旗本级认定的研发平台、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等给予30万元补贴。凡是市级以上(包括市级)立项的科技项目,旗本级安排上级投入资金50%用于旗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鼓励和支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围绕我旗主导产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攻关,对鄂托克前旗行政管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分别给予10000元、4000元、2000元奖励资助。

  在鼓励转化和引进科技成果方面。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研发机构,积极引进和转化科技成果,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的科技研发人员,围绕我旗产业发展开展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引进,对研发推广应用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或借款资金支持,支持额度100-500万元。鼓励和支持具有专利成果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以实物形式参加各类科技成果博览会和展示会加快促进我旗科技成果转化。

  在全面引进和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方面。大力实施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对经自治区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补贴。对国家、自治区、市级评为优秀特聘科技专家和优秀科技特派员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组织申报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市级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及农牧业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同时,鼓励和支持行政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离岗在我旗创业,积极支持高层次科技协会组织在结构转型升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咨询、服务和指导。

  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对国家、自治区、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孵化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补贴。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创新活动,每3年开展一次民间发明创造评选活动,对涌现出来的自主创业实用技能型人才,取得成绩的予以奖励。

  在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力度,确保每年财政对科技经费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1.5%,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奖励专项资金,全力助推科技创新。 (鄂托克前旗发改局科技股马娓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