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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9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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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913日印发。

《意见》要求,要将众创空间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房地产去库存、服务实体经济相结合,要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众创空间,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众创空间,鼓励产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众创空间,鼓励各旗区围绕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优势特色领域建设众创空间。2017年年底,每个旗区建立1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试点,全市建成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试点20家;到2020年建成一批自治区众创空间,基本覆盖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发展领域。

《意见》从支持众创空间软硬环境建设,支持科研人员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创业项目立项,鼓励建全创业投融资机制,鼓励建立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建立创业导师队伍,鼓励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扶持政策。

  《意见》明确,市财政每年安排众创空间发展资金,用于扶持众创空间发展。对众创空间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补助。被认定为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众创空间试点的给予50万元众创空间建设奖励;认定为鄂尔多斯市众创空间的给予20万元众创空间建设奖励。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曹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