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同志在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2016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6月16日)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领会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被监督单位科室负责人(党员)代表述责述廉;回顾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学习领会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
详见: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于2016年3月3日编印的《学习“中央纪委第十八届六次全体会议”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体会议”和“鄂尔多斯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材料汇编》。
二、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正式履职以来,在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反腐倡廉工作精神,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实践,忠诚履职,取得一些成效。
(一)理清职能定位,理清工作关系。
一是理清了纪检组与市纪委的关系,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受市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市纪委负责。二是理清了派驻纪检组与被督单位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工作关系,派驻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业务指导和再监督,检查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规党纪,以及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三是理清了派驻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业务工作的关系,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要熟悉被监督单位业务工作便于更好的监督,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被监督单位党组和行政的领导会议,不参与其业务分工。
(二)突出主责主业,加强执纪、监督、问责。
制定了执纪、监督、问责制度:《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鄂纪派驻科技局发〔2015〕15号),《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系统内部干部监督暂行办法》(鄂纪派驻科技局发〔2015〕16号),《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集中巡查工作实施方案》(鄂纪派驻科技局发〔2015〕17号),《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科技局纪检组关于被监督单位范围内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党规党纪全覆盖活动的通知》(鄂纪派驻科技局发〔2015〕13号),《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关于开展“拍苍蝇”系列活动的通知》(鄂纪派驻科技局发〔2015〕1号),《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科技局纪检组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科技局纪检组廉政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鄂纪派驻科技局发〔2015〕10号),《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科技局纪检组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科技局纪检组廉政谈话制度(试行)>的通知》(鄂纪派驻科技局发〔2015〕11号,《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科技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办法(试行)》(鄂纪派驻科技局发〔2015〕12号),《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关于对派驻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鄂纪派驻科技局﹝2015﹞2号)。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四个被监督单位纪律审查工作进行问题线索“大起底”,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的“五类方式”,以压力传导促进“两个责任”落实。与四个归口单位以座谈形式进行了8次“三严三实”专题研讨会、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会。与四个归口单位11名处级干部、26名科级干部开展单独的廉政谈话等活动。对被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实行跟踪监督管理,对督查结果及时向市纪委汇报,并及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对被监督单位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等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的工作制度》(鄂纪派驻科技局〔2015〕18号)。其中,市科技局的一名科长邹国富同志购买的鄂尔多斯市公务员二期住房,贷款项目中含有装潢等费用,但现并未给其装潢,该同志仍需在东胜租房居住,相关部门也不给该同志退还合理相关费用,该同志一家每月总收入9000元,每月还本付息近7000多元,已影响到该同志的日常生活。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了解到这一情况,高度重视,及时向相关组织和领导反映,2015年12月,有关部门已给该同志退还未装潢房款,较好地维护了干部的切身利益。
(三)纪检干部自身建设
纪检干部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不断加强干部自身工作能力和作风建设,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
一是强化纪检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定并执行了《鄂尔多斯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系统内部干部监督暂行办法》(鄂纪派驻科技局发〔2015〕16号)等制度,细化完善了纪检干部责任清单,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市纪委派驻市科技局纪检组及时组织被监督单位部门分管党风廉政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具体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并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进行座谈讨论,细化目标,狠抓落实。三是通过培训较好提高纪检组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方法。2015纪检组全员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全区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第十一期)》、市纪委“三严三实”专题研讨会、《全市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等培训会、一名同志参加了全国首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培训班,并选派一名干部到自治区纪委调训,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四)综合派驻纪检组工作存在的问题
1、市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的整套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2、个别被监督单位党组会议没有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导致纪检组监督缺位;
3、个别被监督单位无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人员,导致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沟通、联系和配合上没有达到完全畅通,等等。
三、2016年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规定,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围绕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全面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必须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地领会,学思践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上来。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组织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论述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被监督单位党组(党支部)以问题为导向每年专题研究、听取和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不少于4次,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纪委关于从严治党部署,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律审查问题,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的重要论述上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没有变”和“四个足够自信”的重要战略论断,即:“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这一重要战略论断的提出,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王岐山书记做了题为《全面从严治党 把纪律挺在前面 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的工作报告,系统回顾了一年来的工作,深刻总结了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全面部署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进一步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将常态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压力传导递减问题,把上级的压力真正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到基层。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切实把党章党纪印在心上。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6月1日-30日)和“能担当、能创新,落实好、实绩好”实践活动。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组织关于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论述上来。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强调党内监督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各被监督单位要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鄂尔多斯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情况的检查,提升制度执行力,并以书面形式于上下半年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情况;把党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体现到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党组领导班子“一把手”与班子其他成员、所属科室、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负责领导同志进行廉政谈话全年不少于1次(单独谈话不低于谈话对象总数的40%)。领导班子“一把手”全年为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讲专题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季度专题听取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每半年不少于1次。
(二)、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
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始终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铁的纪律管住权力、管住党员干部。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起来。
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廉洁自律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宣传准则和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观念,切实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把纪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自觉。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及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严格纪律执行,严管就是厚爱,把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着力增强政治警觉性和鉴别力,决不能妄议中央,决不能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决不能搞政治上的自由主义。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
狠抓执纪问责,把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执行情况作为派驻监督的重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加强对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出现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等问题的严肃追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内生动力
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办法及约谈办法,推动责任压力向基层传导。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和将全面从严治党向所属系统基层站所延伸情况进行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
抓好落实和结果运用,推行责任清单管理。扎实推进“主体责任倒查年”工作,实行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实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台账管理制度;强化全程留痕,形成知责明责、考责问责的落实链条。结合实际,制定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持续对“电视问政”、“多媒体互联互动”、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社会监督评价反馈问题和对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自查问题的整改,有效发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倒逼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收集汇总、梳理排查、重点督办、限期办结。
纪检组组长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支部)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解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的建设和各自职能的各个环节。督促各级党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四)、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纪律审查实行“一案三查”,一查违纪当事人情况,二查违纪当事人所在党组织主体责任情况,三查违纪当事人所在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和特色,把党纪这把尺子用到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立案调查等各个环节。
要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创新工作思路,准确把握和实践好“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教育干部、挽救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配套制度,抓好落实。坚持挺纪在前,扩大廉政谈话和日常提醒覆盖面;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市纪委落实好回访教育工作,提高监督执纪实效。
坚持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把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五)、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收集汇总、梳理排查、重点督办、限期办结。
采取多种形式对被监督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勤政为民、改进作风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明察暗访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蔽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加强对 “四风”新形势、新动向的调查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做到“露头就打”。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加大对被监督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跟踪式再监督再检查;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注重结果运用;发挥优良传统文化和道德感召力,引导干部既遵规守纪又崇德向善,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主动抵制不良风气。
(六)、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纪委及其派驻纪检组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必须得先管好自己,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委纪检组要严字当头,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领导干部既要带头严格自我要求,树立良好家风,做好示范表率,又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定不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被监督单位履行好职责提供良好的纪律和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