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城市】《苏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啦!
时间:2022-02-18 14:08
来源:苏州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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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苏州市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根据《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苏州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研究制定了《苏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2月17日起实施, 这是首次通过政策文件形式对科技专家管理工作作出系统性规定。

那么《办法》的出台有什么意义?
在专家的选取和使用上有什么规定呢?
小编带你划重点!
《办法》的适用范围?
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全过程所需评审咨询专家的选取使用;
有特殊工作需要或属于改革探索的评审咨询活动,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取专家,专家选取方案由相关专项计划主管处室会同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机关纪委后报请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如何加入专家库?
主动邀请:由市科技局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经专家本人同意后入库;
公开征集:由专家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经市科技局审议通过后入库;
共建共享:通过与国内外各类专家库建设方协作共享,吸纳专家。
专家入库条件?
主要吸纳技术类专家、管理类专家、经济类专家;
符合道德作风优良、专业技术扎实、行业经验丰富等基本条件。
深化数字赋能,实现保密高效
实现专家选取自动抽取,由机关纪委在专家库系统根据设定条件随机产生评审咨询专家,并根据专家库建设进度,逐步扩大自动抽取的适用范围。
实行岗位分离,保障客观公正
明确了市科技局、各专项计划主管处室、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主体权责及分工,严格执行各专项计划主管处室申请、机关纪委监督、使用过程监管、事后客观评价的程序,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开展分类评价,提升智库效能
首次增加了对专家履责情况的综合评价,实行专家库动态管理,提高专家遴选的精准性和匹配性,提升评审咨询活动的质量和效率。
《苏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