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催办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及以前立项已到项目执行期限的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未到执行期限但已实施完成的项目也可提出验收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另发)。
二、验收方式和程序
(一)验收方式
召开会议集中验收,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二)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向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项目申报时项目的推荐单位,包括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主管单位)提交相关验收材料。无归口管理单位的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催收并初审项目验收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科室。
3.业务科室审核后,组织专家验收。
4.专家验收会后,项目承担单位完善验收材料,一式三份报到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盖章,备案存档。
三、验收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四)项目技术总结报告。
(五)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预决算表。
(六)经费支出证明:财政支持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财政支持经费50万元以下的项目附发票复印件及清单,如提供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可不附发票复印件。
(七)其它证明材料(成果、专利、论文,检验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样品样机、中试线、示范线图片及数据,软件著作权等)。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将初审后的项目验收材料电子版(附件扫描成电子版)于4月6日前报到市科技局业务科室。
(二)业务科室审核提出修改建议,项目承担单位完善验收材料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4月2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不见面资料报送,请用快递邮寄。
(三)项目验收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人,王兰英;电话,8589507;电子信箱,531775201@qq.com;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111室。
(二)市科技局农社科:联系人,刘晓芳;电话,8589508;电子信箱,nsk8589508@163.com;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115室。
附件: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