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市科技局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5-05325 发文字号: 鄂科发〔2015〕10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13日
发文机关 市科学技术局 信息分类 其他  通知 公开日期 2015年04月13日
概述   各科室、事业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鄂党办发〔201...


市科技局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鄂党办发〔2015〕8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5〕2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市科技局2015年重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要求从印发之日起,每半个月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4月13日

市科技局2015年重点改革任务

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鄂党办发〔2015〕8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5〕2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分解落实方案:

一、市委政府重点改革任务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研究制定《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的分解落实方案,推动形成相关配套政策。(责任领导:田继兰,承担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前)

进度安排:

草拟关于各部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的分工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创新驱动战略实施领导小组》,上报市委、市政府,4月底前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印发;同时,4月底前制定下发关于市科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的任务分解方案》。

2.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责任领导:田继兰,承担科室:发展计划科,完成时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正在修订,我市不制定具体意见。

进度安排:因为目前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还在征求意见阶段,自治区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根据科技工作实际,我市不制定具体意见。

3.启动实施经济开发区(园区)和企业特聘科技专家计划。(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高新科,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前)

进度安排:

5月中旬,协调各有关方面争取启动实施经济开发区(园区)和企业特聘科技专家计划。

4.修订出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探索推行委托第三方的项目管理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责任领导:田继兰,承担科室:发展计划科,完成时限:《管理暂行办法》已草拟完成,待自治区正式出台后,我市结合实际修订完成。

进度安排:《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已草拟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修订和完善,待自治区正式出台后,我市结合实际修订完成。

5.建立财政科研项目库。开发和完善项目管理系统,建立科技计划项目储备、指南发布、申报、立项、验收一体化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科技信息研究所,完成时限:2015年10月底前)

进度安排:

2015年4月—6月,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开发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流程及相关责任;6月—8月,细化平台管理手册和操作手册;8月—10月,在相关科室配合下建立科技计划项目储备、指南发布、申报、立项、验收一体化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6.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国家清洁能源国际创新园和技术转移与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此项工作牵头单位为高新区,我局为配合单位。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合作科,完成时限:创新园根据国家指示进度推进;平台建设7月份完成)

进度安排:

积极配合高新区开展相关工作。

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1. 争取启动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力争把我市建成清洁能源和煤化工技术示范基地(责任领导:田继兰、张仲平,承担科室:发展计划科、高新科,完成时限:2015年8月底前)。

进度安排:

《鄂尔多斯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已草拟完成。4月中下旬-5月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6月份,对“鄂尔多斯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在7月底前,印发该管理办法;8—12月,根据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落实情况,安排科技重大专项申报、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争取启动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工作。

2. 出台《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责任领导:田继兰,承担科室:发展计划科,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前)。

进度安排:《鄂尔多斯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已草拟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

3.支持重大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攻关(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高新科,完成时限:2015年8月底前)。

进度安排:

2015年5月,征集企业、科研机构研发项目;2015年6月,筛选重大产业发展关键技术;2015年12月,按照自治区、国家科技项目征集通知,支持企业申报。

4.建立1亿元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并制定管理办法(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高新科,完成时限:2015年8月底前)。

进度安排:

5月底前,完成国内科技金融先进地区考察;6月底前,起草完成《鄂尔多斯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8月底前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

5.改革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此项工作牵头单位为高新区、组织部,我局为配合单位。责任领导:田继兰,承担科室:发展计划科。完成时限:待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后,研究制定我市政策措施)。

进度安排:

7月底前,开展科技人才工作调研,进一步掌握科技人才工作基本情况。待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后,结合我市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二)编制 “十三五”规划。

1.研究制定科技发展 “十三五”规划(责任领导:田继兰,承担科室:发展计划科,完成时限:2016年2月底前)。

进度安排:

已制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分为五个阶段推进该项工作。

(1)2015年3月—4月中旬,前期准备阶段。深入基层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活动,为编制“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收集第一手资料信息。

(2)2015年4月中旬—5月底,专题研究阶段。完成鄂尔多斯市“十三五”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课题研究。

(3)2015年6月—9月底,规划起草阶段。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我市“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草案。

(4)2015年10月—11月底,规划完善阶段。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做好与自治区科技规划、市总体规划的衔接,组织专家咨询、对规划进行论证。

(5)2015年11月—2016年2月底,审定发布阶段。修改和完善“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上报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适当方式予以发布。

(三)争取资金和项目。

1.相比2014年,争取资金增加20%(不包含普惠性资金);争取项目增加2-3个(责任领导:田继兰、阿日斌、张仲平,承担科室:发展计划科、高新科、农社科、法规科、知识产权科、条财科、合作科,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进度安排:

(1)根据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申报相关要求,积极征集项目。

(2)按照项目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项目。

(四)支持企业主动参与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1.编制“鄂尔多斯技术转移平台建设方案”,建设技术转移平台(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生产力促进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7月底前)。

进度安排:

4月底,初步完成技术转移网络平台建设;5月份,平台开始试运行。

2.开展企业技术和人才需求调研与对接,完成《鄂尔多斯市2015年技术需求汇编》,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生产力促进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7月底前)。

进度安排:

5月份,完成技术需求征集;6月份,完成技术需求整理汇编;同时开展技术需求对接。

(五)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

1.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科技合作,在煤化工、农牧业、节能减排等领域争取新增1-2家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合作科,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进度安排:

7月按照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条件筛选拟申报企业;8月做好企业与院士专家对接洽谈工作,做好条件审查,实地查看;10月组织推荐申报;12月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批复和支持。

2.与浙江大学合作组建浙江大学鄂尔多斯技术转移中心(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合作科,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进度安排:

4月争取将组建此中心列入浙江大学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日程,根据办公会议决定推进组建浙江大学鄂尔多斯技术转移中心相关工作。

(六)强化政策扶持与引导,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引导行业发展的创新型大企业,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型企业。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引导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全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高新科,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进度安排:

4月底前,完成《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初稿;5月底前,完成各有关单位、企业征求意见;6月底前,印发出台《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7月底前,根据《方案》征集高新技术后备企业进行培育、申报。

2.加快鄂尔多斯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孵化能力,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提供优质的基础服务(责任领导:张仲平,承担科室:生产力促进中心,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进度安排:

4月份,召开首期创业分享汇,年内召开4期;5月份,创业公开课开课,全年不少于12期;6月份,创新创业CEO特训营暨科技型企业融资实务特训班开班。

3. 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培训班,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意识;通过专利费用资助和专利奖励政策,支持和激励中小企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技术创新和企业效益提高,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领导:阿日斌,承担科室:知识产权科,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

进度安排:

2015年4月—6月,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培训班,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意识;7月—12月通过专利费用资助和专利奖励政策,支持和激励中小企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技术创新和企业效益提高,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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