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鄂尔多斯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关于中心>职能职责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专班职能职责

来源:市科技局农社科 时间:2022-11-16 09:26
  (一)制定鄂尔多斯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二)组织申请和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重大项目、重点工程;
  (三)负责示范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四)承担示范区建设各项指标评估监测和统计上报工作,跟踪督导示范区建设项目验收;
  (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督导各旗区、各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工作;
  (六)建设专家智库平台,加强国际与区域间交流合作,以及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合作联络,推动可持续发展领域重大合作事宜及交流平台建设;
  (七)负责可持续发展理念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八)负责示范区建设日常工作,制定示范区建设年度计划并推动实施;
  (九)承办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上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承担科技大市场建设、技术交易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科技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