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和“英才兴蒙”工程,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人才政策吸引力和竞争力,全力打造一流人才高地和一流创新生态,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支持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为推动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政策实现精准“直达快兑”,市科技局根据自治区《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和我市《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人才政策打造一流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人才新政2.0版”)要求,紧紧把握人才发展和创新需求,深入研究吸收了自治区相关政策要义,充分学习借鉴杭州、安徽、深圳等先进发达城市的创新政策和经验做法,向各部门、旗区、园区及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经过专家咨询论证,紧密结合鄂尔多斯市发展实际,切实确保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起草形成了《鄂尔多斯市支持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分类给予自治区级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和市级A-F类高层次人才科研经费支持。
二、政策框架和要点
《办法》主要分为6个部分。一是支持对象。共包含两类,第一类为由市外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经自治区认定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六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由市外柔性引进的经自治区认定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第二类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全职引进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A-F类高层次人才或经本土培养达到A-D类高层次人才。二是申报条件。明确申请科研项目经费支持的申报单位和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条件。三是支持措施。自治区层面:对全职引进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一类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对全职引进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二至六类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通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分类择优给予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市级层面:对全职引进A类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对全职引进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B-F类高层次人才和经本市培养达到B-D类高层次人才通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分类择优给予科研项目经费支持。四是申报流程。包括发布通知、组织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审定公示等环节。五是跟踪管理。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严格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项目经费按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六是其他事项。明确了高层次人才不得申报项目的情况和项目执行期。
三、政策成效展望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各类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鄂尔多斯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动力,为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活力。《办法》的支持力度比肩发达地区,将进一步激发人才潜能,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加速创新要素向各类创新主体汇聚。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办法》更加聚焦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堵点问题,通过资金支持给予高层次人才更多自主权,营造更好的科技创新生态,让高质量的科技创新成果源源不断涌现。
下一步,我市将在强化政策落实和提升政策执行力上狠下功夫,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做好政策落实督促评估,确保创新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加快打造全国一流创新生态,建设人才友好型城市和新质生产力场景应用创新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