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科技特派员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时间:2022-01-17 09:29
来源: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提升科技特派员制度,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鄂尔多斯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科学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号)和《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鄂科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本《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号)和《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进行编制。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八章,四十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依据和科技特派员定义,成立鄂尔多斯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
第二章管理机构,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章选聘,明确了科技特派员选聘要求和程序。
第四章工作职责,明确了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和科技特派员服务形式及内容。
第五章管理考核,明确了科技特派员管理要求和考核程序。
第六章保障激励,明确了科技特派员聘用期间服务的保障措施。
第七章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
第八章附则,要求各旗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或完善本地区科技特派员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