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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新政30条”4个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时间:2022-04-19 10:51   来源: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为贯彻落实“科技新政30条”,由有关科室起草制定了4项“科技新政30条”实施细则,分别是高新科起草的《鄂尔多斯市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补实施细则》、高新科和合作科共同起草的《鄂尔多斯市新型研发机构奖补实施细则》和成果科起草的《鄂尔多斯市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机构奖补实施细则》。
  四个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关于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补、新型研发机构奖补、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机构奖补的申报范围、奖补资金额度、申报程序等各项要求,为开展奖补工作提供了明确依据。
  4个细则均向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各科室事业单位征求了意见,并委托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文件制定主体和权限合法,制定程序正当,送审稿内容和形式合法,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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