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的报告
时间:2023-12-25 10:33
来源: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2023年,市科技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各项要求,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紧密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稳步推进科技系统依法治市工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监督科,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具体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人抓、各项工作任务有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强化法治学习。及时传达全市廉政工作会议暨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会议讲话精神,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作出部署。通过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体系建设有关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在“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法治学习;接受市融媒体“一把手谈法治”栏目组专访,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开展“党组书记讲法治课”活动,围绕加强科技创新法治建设行深入剖析;邀请市委党校宝金山老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重点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核心要义和理论体系,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三是做好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2023年鄂尔多斯市科技活动周暨第28届科普活动宣传周活动,通过科技进社区、进校园活动,把科技政策法规送到老百姓身边,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通过“鄂尔多斯科技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累积发布五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应知应会等,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三型机关”建设。通过制定市科技局重点工作任务作战图、通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推进会、旗区科技创新工作调度会等,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通过规范政务公开机制,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科研诚信管理的意见要求,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科研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我局在科技奖补和科技项目评审中,对申报主体进行了诚信记录审查,2023年累计对498家申报单位进行诚信审查,全面加强科研领域信用监管。
五是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为进一步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市科技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我局进行各类法律审查30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2次。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自查备案。所有重要行政决策事项都通过局务会、党组(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并建立了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我局聘请1家法律顾问,1名干部注册为公职律师,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因不当决策而受到问责的事件。
六是依法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积极对接自治区科技厅和市教育局,落实“双减”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与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行动,督促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日常检查,推动我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平稳运行。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盟市(赴赤峰)交叉检查,为“双减”工作贡献科技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全社会科技创新法律意识仍然有待提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配合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二是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依规调整公示权力清单。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五是加强对科技项目、科技奖补申报主体科研诚信审查管理。六是落实“双减”要求,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