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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23 10:21   来源:政策法规科
  2022年,市科技局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紧密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稳步推进科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学习。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成立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监督科,保证法治建设工作有专人抓,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科技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到人,落实普法责任。强化领导班子法治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重要党内法规等内容。组织市科技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班研讨会,党组书记带头进行研讨交流,结合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解读和强调。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法宣在线”年度学习。
  二是依法进行行政决策。制定《市科技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重要行政决策事项都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审定,并建立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2022年,对重要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12次。聘请1家法律顾问,1名干部注册为公职律师,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因不当决策而受到问责的事件。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2022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新型研发机构奖补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补实施细则》《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实施细则》和《鄂尔多斯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机构奖补实施细则》,期间严格执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
  四是依法开展行政权力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邀请纪检组人员参加局党组会议。接受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法治监督,今年配合开展了落实“科技兴蒙”情况监督议题调研、报告起草以及审议意见整改工作。强化局机关内部监督,机关党委成立机关纪委,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并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公开。
  五是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科研诚信管理意见要求,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科研信用评价办法》,在科技项目评审和科技奖补等活动中,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记录审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今年对326家企业、科研院所进行审查,共审查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2家。
  六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施“科技政策落地年”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科技管理工作者、企业和科研机构,组织开展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和培训30余场(次)。组织年度全市科技活动周系列,通过科技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把科技政策法规送到基层一线,强化全社会科技法治宣传教育。
  七是依法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积极对接自治区科技厅和市教育局,熟悉“双减”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与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督促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做好日常检查。市、旗区单独或联合检20余次,推动我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平稳运行,为“双减”工作贡献科技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科技管理活动法治审查和监督体系不健全。合法性审查和科研诚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三、2023年工作安排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科技系统依法治市工作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加强科技系统干部法治学习和培训,坚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充实法治工作队伍力量。二要完善机关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参与重大行政事项法律咨询和审核,为科技管理工作高效安全运行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科研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科研诚信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加强科研领域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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