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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科技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时间:2020-04-27 17:21   来源:市科技局
  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保证依法治市工作有人抓,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督促有关科室认真落实,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法治教育,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一)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要求,制定《市科技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等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带头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干部职工自学法律法规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体学习、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科技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规定及会议精神,以及依法行政的相关知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市科技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市普法工作专项组要求,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参与率达到90%以上。
  (二)规范行政服务。根据我局权力清单以及单位职能职责编制市科技局责任清单,明确每一项责任事项的部门职责、追责情形、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与市科技局公共服务事项,对每一项行政服务的审批时限、审批流程等制定详细服务标准,提高科技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三、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实行依法决策。为进一步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鄂尔多斯市科技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提高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质量。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和贯彻《市科技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机关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控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在鄂尔多斯科技信息网、官方微信平台公开党务政务基本情况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党务政务信息严格按规定公开、规范程序、阳光操作。
  四、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推进依法决策
  (一)落实党组依法决策程序和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党内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从党组书记做起,党组成员从严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申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条件要求,向市委推荐干部。选拔推荐过程严格履行程序,公平公正选拔推荐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市委21项具体规定,开展领导干部兼(任)职、“三超两乱”、“三公”经费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类节假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符合实际的“两个责任”清单,实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台账管理,确保主体任务落到实处,“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事业单位要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重点开展科普活动宣传周活动,通过资料发放、送书籍等活动,把科学技知识送到老百姓身边,把科技法律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宪法宣传月”活动,在局机关主要办公区域悬挂横幅标语,制作板报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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