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学术不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24〕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严查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着力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科研诚信管理。
工作举措:按照《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将科研诚信审核作为必经环节,对科技项目和科技政策奖补资金申请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逐一查询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取消其申报资格。在科技专家库人员入库时,开展入库科研诚信审核,有科研诚信问题不得入库。
责任领导:贾汝敬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二)实施科研信用承诺制度。
工作举措:在科技计划项目工作中实施科研信用承诺制度,要求从事推荐、申报、评审等工作的相关人员、单位均需签署信用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
责任领导:贾汝敬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三)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宣传。
工作举措:通过“鄂尔多斯科技发布”微信公众号和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等重要节点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及时曝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责任领导:贾汝敬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将科研学术不端专项整治作为落实诚信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扎实实开展整治。
(二)有力提升工作成效。要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为重点,从2024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容开展科研学术不端专项整治,切实提升诚信工作建设成效。
(三)加强宣传报道。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及时宣传专项整治推进取得的进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