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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废止、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来源: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3-10-11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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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清理,决定废止1项规范性文件;对11项规范性文件决定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并继续执行。
附件:
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2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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