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鄂尔多斯市科技局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2-09-22 15:17   来源:

  为切实提高我局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局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  

  局机关办公区域及服务场所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先人员、后物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  

  (四)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三、应急领导机构  

  成立市科技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承担应急综合协调的相关具体工作和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四、突发事故报告程序  

  (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相关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局机关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三)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通过电话报告。  

  五、应急措施  

  (一)事故灾害  

  1、火灾  

  1)局机关办公楼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并报告物业公司和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主要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视情况确定疏散路线、出口,组织人员、贵重物资疏散。  

  2)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及时组织物业保安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有关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2、突发跑水  

  1)局机关工作人员发现跑水事件后,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和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视跑水情况,妥善采取紧急应对措施。若水势过大跑水严重,应切断电源,防止跑水漏电伤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将漏水点控制住(如关闭水阀、用水桶接住漏水点等)。  

  3)及时组织现场工作人员撤离、转移跑水现场重要资料、贵重物品,并指定人员看管,防止丢失。  

  4)组织人员查明漏水原因,排除故障后清理事故现场积水,防止损失扩大。  

  3、交通事故  

  局机关交通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部门和投保保险公司,并上报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公共设施事故  

  1)如有楼体墙面脱落和办公室内的花盆等物品从空中坠落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物业公司,送伤者去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2)组织物业公司人员保护好现场,待有关部门现场处理后,再清扫现场。  

  (二)社会安全事件  

  5、盗窃案件  

  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发现人要立即向我局安全应急办公室报告,通知物业公司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6、恐怖袭击事件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物业公司,并拨打电话报警。  

  2)及时联系物业公司保安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  

  3)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  

  7、群体上访影响机关办公秩序事件  

  1)有5人以上上访者来局机关群访时,我局办公室负责或协调有关科室接待来访人员。  

  2)信访接待人员通知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应急准备。  

  3)上访人员如发生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经解释、劝阻无效,应立即向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组织人员阻止。  

  (三)自然灾害  

  8、破坏性地震  

  1)发生破坏性地震,要迅速躲在桌、墙角等坚固处。  

  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并疏散人员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通道向室外安全地带转移。  

  2)组织人员自救同时拨打120”和“110”求救。  

  六、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传达部署,积极开展安全应急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我局安全应急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肃工作纪律。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应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及时做好信息上传下达,确保能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三)加强日常防范。加大局机关安全应急日常工作排查力度,加强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局机关防火、防盗。适时开展应急预案学习、培训和演练,加强和完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整体应对能力。 

上一篇: 关于申报2021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奖励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