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创新创业载体奖补的通知
时间:2022-11-16 14:47
来源:科技发展中心
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平台奖补实施细则》(鄂科发〔2021〕65号)相关要求,现征集我市2022年创新创业载体奖补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予以奖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内容
(一)对2021年6月19日--12月31日期间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补;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补。
(二)按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厅对星创天地绩效评估立项支持经费,1:1给予补助。
二、申报主体
(一)2021年6月19日--12月31日期间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国家级、自治区级星创天地。
(二)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厅绩效评估立项支持的星创天地。
三、申报条件
(一)运营机构为鄂尔多斯市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运营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科技创业主体经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市科技局认定(备案)。
(三)2022年度自治区科技厅绩效评估立项支持的星创天地。
四、申报材料
(一)科技创业载体奖补申报表(见附件)。
(二)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有效证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报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奖补的,须提交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市科技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文件。
(四)申报星创天地绩效补助的,须提交自治区科技厅星创天地绩效评估后补助立项文件。
五、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所在旗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旗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汇总后于11月22日前报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一)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联 系 人:韩亮亮
联系方式:14760690999
(二)星创天地:
联 系 人:罗青山
联系方式:13451378708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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