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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市级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时间:2022-01-04 13:56   来源:市科技局
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落实《新时代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助力乡村振兴和农牧业现代化,按照《鄂尔多斯市科技特派员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选聘条件
  (一)自然人科技特派员选聘条件。
  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分为技术服务型科技特派员和创业型科技特派员。
  1.技术服务型科技特派员选聘条件。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干事创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有到基层开展服务、带动农民致富和企业发展的意愿和经验;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60周岁以下(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有教授或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有服务现代农牧业发展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专长;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2.创业型科技特派员选聘条件。由本人创办、领办、协办或以技术入股的企业、合作社等机构登记注册时间一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经营管理能力,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法人科技特派员选聘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单位,自愿从事基层科技服务工作;具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上下游产业开发、信息服务及全产业链增值服务的基本条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有开展科技服务的人才队伍;具有良好的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声誉,无不良记录。
  (三)推荐科技特派员有关要求。
  1.近2年考核不合格的科技特派员不得推荐。
  2.近2年评选为优秀科技特派员的优先推荐。
  3.近2年承担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优先推荐。
  4.法人科技特派员可通过旗区科技管理部门优先推荐市级科技特派员。
  二、科技特派员选聘程序
  (一)自然人科技特派员选聘程序
  1.发布通知。市科特办发布科技特派员征集通知。
  2.申请推荐。自愿从事科技特派员工作的人员,自主选择服务点开展供需对接,双方协商达成服务意向并签订服务协议,向所在单位申报。市直部门所属单位、市高新区选派的自然人科技特派员报主管部门审核,旗区选派的自然人科技特派员报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统一向市科特办推荐申报。
  3.审核确认。在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推荐基础上,市科特办和旗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供需对接确认,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4.研究公示。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名单,市科特办公示拟选聘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确定选聘。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市级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名单,颁发聘书。
  (二)法人科技特派员选聘程序
  1.发布通知。市科特办发布科技特派员征集通知。
  2.申请推荐。自愿从事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法人主体,自主选择服务点开展供需对接,双方协商达成服务意向并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向旗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向市科特办推荐申报。
  3.研究公示。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法人科技特派员名单,市科特办公示拟选聘法人科技特派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确定选聘。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市级法人科技特派员名单,颁发聘书。
  三、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
  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包括农牧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农牧业龙头企业、重点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产业化发展重点乡苏木镇、农牧村专业合作社(协会)、种养殖大户,有技术服务需求的乡镇、嘎查村。
  四、其他事项
  (一)原市级科技特派员一律解聘,需重新申报。
  (二)市直有关单位、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把好市级科技特派员推荐关,于1月13日前将《鄂尔多斯市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鄂尔多斯市科技特派员推荐表》《法人科技特派员推荐表》及法人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到市科特办,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三)市级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要按照《鄂尔多斯市科技特派员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
  联 系 人:罗青山、刘晓芳
  联系电话:8589508、13451378708
  电子邮箱:3927007@qq.com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科创中心1115室
  附件:
鄂尔多斯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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