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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1年度鄂尔多斯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1-03-25 14:29   来源:市科技局
  鄂科发〔2021〕9号
  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征集“十四五”时期及2021年全市科技计划储备项目的函》(鄂科函〔2021〕2号)征集情况和新修订的《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鄂科发〔2021〕8号),市科技局、财政局制定了《2021年度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我市注册登记一年以上(2020 年3月1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明确各自工作责任,须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优先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联合申报项目。用于支付合作单位的金额应小于财政实际立项支持金额的50%。
  3.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如实报送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并附相关投入证明材料。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项目。对规模以上实现“三清零”的企业(有研发机构、有研发投入、有科技成果转化)所申报的项目将重点予以支持。
  4.企业、合作社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经费,申报时须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并提交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成立不满2年的,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不得申报。如实际立项支持金额少于申报金额时,企业应通过自筹资金补足财政资金未获足额批准的缺口。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5.申报单位信用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具有博士学位;(3)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3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1年以上)。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本人签字协议)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自治区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申报限制 
  1.对不符合国家、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以及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均不予支持。 
  2.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政府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被纳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申报。
  3.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鄂尔多斯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和科技合作项目需网上填报,鄂尔多斯市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特派员项目直接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无需网上填报。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登录鄂尔多斯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ordos.gov.cn),进入“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未注册的企业可参考《未注册用户手册》完成项目申报单位注册,获得权限后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按市科技局所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对本辖区上报所有项目进行审核,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书编写并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真实、申报主体资质符合要求。
  (三)市直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及市园区、财政局负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四)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务必于2021年4月13日17﹕30系统关闭前,在“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内统一提交本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并于2021年4月16日前汇总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申报系统内在线打印)一式5份(A4纸正反面打印,订书钉装订或胶装,勿用塑料文件夹)报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康巴什区市府南街金信商务广场A2楼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201室
  联系人:高丽娥
  联系电话:0477-8589784  17604779693
  三、联系方式
  (一)申报系统相关事宜
  负责科室:科技信息研究所
  电话:0477-8589860
  联系人:程继东(13294870713)
  (二)项目申报咨询相关事宜
  科技重大专项
  负责科室:发展计划科
  电话:0477-8589506  
  联系人:王 军  阿古拉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工业领域)
  负责科室: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科
  电话:0477-8589507  
  联系人:王兰英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农牧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
  负责科室: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电话:0477-8589508  
  联系人:苗卫军  刘晓芳

  科技合作项目
  负责科室:科技合作科
  电话:0477-8589512
  联系人:邹国富  萨储仁嘎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负责单位:科技成果管理所
  电话:0477-8589872
  联系人:刘晓琴  杨晓磊

  科技特派员项目
  负责单位: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罗青山
  电话:0477-8589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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