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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科技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0-05-07 09:37   来源:市科技局
  鄂尔多斯市科技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根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紧密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稳步推进科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建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每年年初,我局在认真总结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当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督促有关科室认真落实,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务服务局统一要求,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2019年我局重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所认领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5项减至2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行政许可1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认领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按要求编制了实施清单,进行规范化管理,并压缩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事项均可实现网上办理,同时,调整和派驻2名工作人员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真正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性办理。二是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我局的专利执法职能划转到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涉3项专利行政权力进行调整,因人社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能划转到我局,故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内蒙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对所涉4项行政权力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政权力由原来的14项减至7项。同时指导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有关事项的梳理。三是优化机关机构设置。按照全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我局对照上级科技部门机构设置,结合我局科技管理工作实际,对内设机构进行重新设置,同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获得市编委办的核准。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统一要求,依法认真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2019年,按照市政务服务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指定牵头科室和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办公,认真梳理了“互联网+监管”事项,对认领的3项监管完成互联网对接任务。同时指导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有关事项的梳理。二是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科研诚信管理的意见要求,我局在科技项目评审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中,对申报主体进行了诚信记录审查,今后将进一步制定完善我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建立科研诚信管理信息平台,全面加强科研领域信用监管。五是优化公共服务。我局严格执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在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规划编制项目和市科技局“一牌三库”平台建设项目中,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招标购买,保证了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二)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今年,市科技局代市委市政府草拟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以科技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二是认真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我局通过落实《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评估,并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结合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草拟了《关于以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修订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并征求各旗区、各部门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交市委政府审议。三是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对照自治区和我市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要求,我局按时对代市政府起草和本局制定的科技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向市司法部门备案。2019年共清理和备案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6件。
  (三)依法民主科学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为进一步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党发〔2015〕13号)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科技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工作细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例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我局每年对审定的科技奖补项目进行公示;认真组织专家对应用研发科技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和验收进行评审论证;为制定我市《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委托第三方组织专门召开专家论证会。2018年以来,我局所有重要行政决策事项都通过局务会、党组(扩大)会议集体讨论,并建立了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多年来,我局未发生因不当决策而受到问责的事件。
  (四)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多年来,我局认真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科技创新方面的议案,办理后满意率达到了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去年,我局依法应诉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的一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并获得胜诉,胜诉率达到100%。我局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2019年3月20日至6月13日,四届市委第六轮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7月18日,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班子按照第一巡察组的要求,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整改方案,做到一项一项研究,一条一条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强化机关内部监督,局机关党委成立了机关纪委,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监督,设立了政策法规科,对局系统工作进行法治监督。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建立了科技局门户网站和“鄂尔多斯科技”微信公众号,对权力清单和事关服务对象的政务信息进行公开;按照市委要求指定了新闻发言人。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依法管理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市科技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等学法用法制度,把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带头学法用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干部职工自学法律法规相结合,采取自学、集体学习、举办法制讲座等方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科技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规定及会议精神以及依法行政的相关知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市科技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按照市普法工作专项组要求,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参与率达到100%。每年组织开展鄂尔多斯市科技活动周暨全市科普活动宣传周活动,以及参加“科普日”“三下乡”活动,通过资料发放、送书籍等活动,把科学技知识送到老百姓身边,把科技法律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跟进和完善,2019年以前我局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专利行政执法机制,查处了大量涉嫌假冒专利行为,处理一些典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并应诉了全自治区第一起专利行政诉讼案件,因机构改革,市科技局不再有专利行政执法职责,而关于技术交易和科技成果行政执法来说,应全自治区尚未建立执法办法或指南,也没有实际的案件发生,行政执法队伍编制存在不足,所以科技行政执法机制仍然探索和建立阶段。下一步:要积极跟进国家和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的执法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科技行政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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