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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助力 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4-14 15:48   来源:市科技局
  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内科发规字〔2020〕4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市征集“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 重点聚焦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特别是短期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为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单位是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或具有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四)各旗区、各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限推荐1个项目。每个企业限报1项,每个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国拨经费需求按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五)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 //service.most.gov.cn)于4月22日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二)申报单位于4月22日前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于4月23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各旗区、各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各旗区、各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于4月24日前报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发展计划科  王军、阿古拉    0477-8589506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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