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英才兴蒙”工程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及自治区2026年人才工作安排,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6年“英才兴蒙”工程项目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深化落实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统筹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注重项目落地、成果转化和实际贡献,综合考量平台支撑能力、学科建设贡献和产业化前景,适度向产业一线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项目和团队倾斜。重点从以下三方面给予支持。
(一)面向产业一线,重点支持围绕乳业、稀土、新能源、现代煤化工、绿色算力、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具有明确产业化前景和成果转化能力的创新创业团队。
(二)面向基础研究和重点学科建设,重点支持依托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开展前沿性、原创性基础研究,以及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对重点学科建设和学术生态构建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团队与个人。
(三)面向青年人才后备力量,重点支持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已取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2026年“英才兴蒙”工程项目分为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此次申报的团队项目设本土培养团队、新引进人才领衔团队、柔性引进人才领衔团队三个类别。个人项目即“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
申报对象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家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已通过“英才兴蒙”工程一至六类人才类别认定。
(一)本土培养团队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围绕煤炭、冶金、稀土、乳业、生物制造等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以及风光氢储、算电协同、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二是依托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学科等创新平台,开展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及公共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基础性研究。
2.团队带头人应在自治区科研、教学、研发一线全职工作3年以上(刚性引进或全职聘用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入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发能力和工作成果获国内外同行公认,主要精力投入科研一线;或为企业的创办者、实际控制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和经营管理能力。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研究方向相对集中,专业、年龄结构合理,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3. 申报对象依托企业申报产业类团队项目的,所在企业需在自治区注册满1年(2025年7月31日之前注册);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情况和稳定的研发投入;研究成果已进入产品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突破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有明显竞争优势。
4. 鼓励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支持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同创新主体组成的跨单位联合团队进行申报。联合申报应明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结构需体现学科交叉、产学研结合的特点,并具备清晰的合作机制和任务分工。
5. 全区各类创新主体在发达地区设立的研发中心、科创飞地、离岸创新基地及其全职聘用人员,在区内开展科研和成果转化的均可申报。
(二)新引进人才领衔团队申报条件
1. 团队带头人应为2026年度与自治区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的刚性引进或全职聘用的一至四类人才,或2025年度新引进但未获得过自治区科研经费支持的一至四类人才,且已在自治区开展实质性科研工作。
2. 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及合理的专业、年龄结构和职责分工,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3. 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需求。
4. 团队依托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具备支撑项目实施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产业类团队依托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比例应在5%以上。
5. 须提供人事关系已转入自治区的证明材料或全职聘用合同。
(三)柔性引进人才领衔团队申报条件
1. 团队应紧密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需求,研发、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或国际先进水平,工作重心、主要成果转化应用及主要经济贡献归属自治区。
2. 团队带头人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力或处于技术领先地位,且已通过“英才兴蒙”工程一至四类人才类别认定;团队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为企业高级技术、经营管理人才,核心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申报单位的人才。
3. 团队或带头人已与申报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合作期不少于3年,有清晰、具体的合作目标,并已明确任务分工及双方权责,团队带头人在申报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
4. 申报单位具备良好的研发条件、产业化基础或平台资源,并已提供了必要的场地、设备、配套经费及研发人员支持,具备完善的团队管理和服务机制;与团队带头人具有前期合作基础并取得初步成效。
(四)个人项目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申报对象应全职在自治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区单位)工作满1年;或自治区各类创新主体在发达地区设立的研发中心、科创飞地、离岸创新基地全职聘用人员工作满1年,科研成果在区内转化落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出生在1981年7月31日以后)。
2.业绩条件(具备以下2项及以上)。
(1)主持省部(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重要工程项目;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3)获得省部(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或哲学社会科学类三等奖2项及以上并排名前三者;
(4)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个人奖或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及以上;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等国家级综合赛事金、银、铜牌;
(5)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教育理论研究或教学实践探索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或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教学比赛、一类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6)从事疾病诊治和疾病控制工作,技术水平较高,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比较突出,或疾病预防、控制效果比较明显,得到同行公认;
(7)在思想理论、新闻宣传、文化艺术、图书出版、国际传播、体育竞技等领域,获得省部(自治区)级及以上奖项,得到同行公认;
(8)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和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9)主持或参与撰写的咨询报告、政策建议等获得厅局级及以上部门或领导肯定性批示;
(10)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
团队项目、个人项目均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对象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务平台(http://rcnmg.nmgdj.gov.cn)“英才兴蒙”工程申报系统线上申报。团队项目、个人项目详细流程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团队项目、个人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4日,各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15日;各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三)具体要求
1. 团队项目同一法人单位同一研究方向推荐一般不超过2项。个人项目各盟市推荐人选不超过5人,自治区主管部门或直属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4人。
2. 同一申报对象不能同时申报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已入选“英才兴蒙”工程的团队带头人及其核心成员,已入选“英才兴蒙”工程“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的个人,以及仍在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项目支持期内的人才,不列入申报范围。
3. 申报项目已获得自治区科技厅项目支持的,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截至2026年7月31日前,团队带头人牵头的自治区级科技项目尚有2项(含)以上未结题的,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对已取得重要成果且有延伸研究价值的课题项目,经评审认定后可给予叠加支持。
4. 所在单位、各级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审核负责,确保信息无误、业绩成果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密,需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 申报对象有弄虚作假、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等行为,并因此骗取项目经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取消其项目支持及团队带头人的人才认定结果,并按有关规定追回项目支持资金。
四、支持政策
团队项目选拔60个左右(其中本土培养团队50个左右,新引进人才领衔团队、柔性引进团队根据申报情况统筹确定),按类别和层次给予不同金额支持。本土培养的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一层次团队给予科研经费支持240万元,二层次团队给予科研经费支持150万元,对于成果特别突出、对自治区产业发展贡献重大的团队,经评审可给予最高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分三年支持;哲学和社会科学类一层次团队给予科研经费支持45万元,二层次团队给予科研经费支持30万元,分三年支持。新引进人才领衔团队和柔性引进团队根据项目评审情况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个人项目选拔培养50名左右,其中一层次10人左右,二层次40人左右。培养周期为3年,一次性给予科研经费支持,其中一层次人选: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每人支持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每人支持10万元;二层次人选: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每人支持10万—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每人支持5万—8万元。
五、评审方式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本项目评审采取形式审查(含初审)、专家评审(团队项目含会议评审、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部门联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作基础、目标任务的可行性及预期贡献度等。
(一)初审
初审包括资格审查、形式审查和项目查重。资格审查重点审核申报人的年龄、学历、职称、引进方式等基本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形式审查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含项目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成果佐证材料、平台证明、合作协议等是否规范完整)。项目查重是对近五年内已获得科技厅及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进行查重,避免多头申报。
初审通过后,根据项目申报所属行业领域,分为哲学社科组、理工组、农牧组、生物医疗组、产业组(仅限团队项目申报)5个组别进行评审。各组名额原则上按申报数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同时适当向产业组倾斜。
(二)专家集中评审
1. 评审内容
(1)立项依据。是否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是否与自治区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相契合。
(2)研究内容与方案。研究内容的创新性、技术路线的可行性、预期成果的可考核性。
(3)团队组成和个人业绩。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科研业绩、综合素质及核心成员结构是否合理。个人项目的业绩基础和发展潜力是否突出。
(4)平台支撑能力及综合效益。重点考察平台对项目的支撑承接能力,以及项目在基础研究、学科建设、成果转化、市场前景及对产业链的带动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2. 团队项目评审
(1)会议评审。工作人员逐一介绍项目后,每位评委独立进行背对背打分,汇总计算平均分即为项目材料评分。
(2)答辩评审(本土培养团队项目需进行答辩)。各组别按平均分从高到低按1:1.5比例确定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名单。入围团队进行线上陈述与答辩,其中产业组答辩环节要提高产业专家和企业管理专家的提问与评审权重,强化产业化维度把关。依据评委评议权重,加权汇总得出答辩评分。
(3)实地考察。对产业组进入答辩环节的团队,由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实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实地查看研发场所、中试基地、生产线等设施条件;核查企业经营状况、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考察团队成果落地转化进展及产业化前景等。产业组线上答辩和实地考察评分各占50%。考察中发现材料造假或条件不符的,取消推荐资格。
(4)排序与推荐。结合审阅材料评分(50%)和答辩评分(50%)(产业组结合审阅材料、答辩及实地考察综合评分)确定最终排序,提出拟入选名单。答辩时间预计在10月中旬,承办单位提前一天通知入围团队具体答辩时间和要求,请提前做好准备。
3.个人项目评审
自治区组织成立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会议评审。评审实行分类评价,依据能力、业绩、贡献,提出人选名单,分别评选出一层次、二层次人选。
(三)部门联审
对通过专家评审的团队带头人及个人,分别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公安、检察、法院、税务等部门意见。
(四)公示审定
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提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传签审定。
六、其他事宜
(一)入选“英才兴蒙”工程团队带头人、个人需承诺在内蒙古工作服务满三年,在项目支持期内原则上不得调动、离职或变更团队核心成员,确因项目需求变更团队核心成员的,需向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二)实行动态考核评估制度,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对入选项目团队和个人项目开展考核,重点考核项目推进完成情况与实际业绩效果。入选团队项目的在支持期满后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结题验收。
(三)自治区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人才项目支持政策宣传,引导本单位本领域相关人才积极申报。
七、联系方式
团队项目申报政策咨询请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个人项目申报政策咨询请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联系,服务时间为申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团队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471-4862108
技术支持:0471-6928486
个人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471-4891231
技术支持:0471-6928486
附件:
1.团队项目、个人项目申报流程
2.团队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