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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  关于自治区重大专项财务核算方式的咨询(北京大学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
  •     内  容:
  •  2023年申请了自治区重大专项项目,项目任务书为我方和合作方北京大学共同完成该项目:
    1.项目任务书中此项目共包含四个课题,四个课题是否需要单独核算?
    2.其中一个课题为北京大学负责,针对北京大学负责的课题是要把款打给北京大学还是就在我方账务核算?
    3.任务书资金配套方面为自筹和财政拨款1:1配套,有关北京大学承担的课题是要北京大学自筹资金还是由我方自筹资金?
    3.专项资金核算政策文件有哪些?
    4.财务咨询联系电话?
  • 回复部门:
  •  市科技局
  • 回复时间:
  •  2024-05-31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具体回复如下:
    来信人咨询自治区重大专项财务核算问题,因自治区重大专项项目管理权限在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支出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11号)要求执行。《管理办法》可登录科技厅官网https://kjt.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fg/zcfgkjzc/202304/t20230409_2287434.html查询。具体问题可咨询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咨询电话:0471-6328604;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咨询电话:0477-858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