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要把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做好”的重要要求,针对能源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围绕落实 “双碳”目标,实施煤炭与天然气绿色产业转型升级、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 CCUS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风光氢储新能源倍增、现代煤化工高质量发展、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等5项工程,加快构建集能源生产、装备制造、应用示范于一体的风光氢储车产业集群。
13. 煤炭与天然气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工程。高效低碳开发利用资源,推进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矿区建设,建设一批安全、绿色、智能大型现代化煤矿。实施控煤减碳工程,坚持产能置换原则,推进煤炭 “上大压小、增优汰劣” ,力争利用3年时间,引导60万吨/年以下煤矿及水、火、瓦斯等重大灾害并存的老旧矿井有序退出,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加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推进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工程项目实施,率先建成鄂尔多斯市永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马泰壕煤矿、中北煤化工有限公司色连二号煤矿和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转龙湾煤矿等首批国家智能化示范煤矿。 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深入推进瓦斯、水害、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加快煤电绿色转型升级,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积极谋划建设绿电外送基地及地区支撑电源点,打造国家清洁煤电基地。以提高天然气商品量为目标,切实加大常规天然气资源开发力度,探索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开发,推进苏里格、大牛地、东胜等数字气田建设,加强油田伴生气、煤层气回收利用。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各有关旗区)
14. 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CCUS工程。推动现代煤化工高质量发展,加强产能储备和技术储备,增强极端情况下油气供应保障能力。严格碳排放、环保、能耗、水耗等硬性约束,推动能效水平低于国家能耗限额基准值的老旧油气工艺及设备升级。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度利用,推动已批未建成的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芳烃与煤制乙二醇等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加快推进拟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开展 CCUS技术示范,以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低成本为导向,聚焦火电、化工、有色、钢铁、建材等行业,实施碳捕集试验示范,在地质条件适合的地区实施二氧化碳捕集、驱油和封存一体化示范工程。持续探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途径、技术和方法,重点建设煤化工+ CCUS示范项目。开发高端高固碳率产品,建立低碳循环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开展工业园区供能系统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改造。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各有关旗区)
15. 风光氢储新能源倍增工程。实施新能源倍增计划,推动能源结构逐步由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非化石能源为主转变、能源格局逐步由高碳化向低碳化转变。着力推进库布其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杭锦旗新能源基地、鄂尔多斯零碳产业园 “智慧绿电”、伊金霍洛旗 “绿色矿山+新能源产业+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落实可再生能源绿氢生产计划,发展规模化风光制氢,推进达拉特旗光伏制氢、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光伏制氢、鄂托克前旗250兆瓦光伏电站及氢能综合利用和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制氢等建设项目实施,建成全国 “绿氢”生产基地。推进氢能燃料电池电堆生产、氢能商用车动力系统集成、新能源整车生产制造,促进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构建集能源生产、装备制造、应用示范于一体的风光氢储车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有关旗区)
16. 现代煤化工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基新材料等工艺流程,向合成塑料、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高分子材料及下游化工产品延伸,推动传统能源产业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推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大力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终端应用产品,实施 “煤化工+氢”耦合示范项目,建设现代煤化工近零碳排放项目,现代煤化工产能达到2500万吨。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各有关旗区)
17. 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降耗工程。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引导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产能 (装备)有序退出,实施产能置换升级改造。到2024年底,完成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快火电机组灵活性节能改造,实施国电东胜热电有限公司、达拉特电厂等火电灵活性改造配置新能源工程项目,有力有序淘汰关停不达标的落后燃煤机组,力争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值。实施国家碳监测评估试点城市重点项目,推进温室气体减排工程,加快推动碳排放交易,探索建立节能量指标有偿收储机制和碳排放强度考核机制。全面开展低碳园区、近零碳园区试点建设。以蒙苏经济开发区为试点,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零碳能源系统,配套智能电网、储能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产等零碳工厂,打造零碳示范园区。以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等为试点,大力推进光伏、风电等项目建设,配套建设光伏储能系统,实现园区绿电高比例利用,打造低碳示范园区。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各有关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