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发展壮大农牧产业和文旅产业为抓手,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富民、农牧业节能降碳、特色文化旅游发展等4项工程,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着力发展荒漠化地区特色农牧业,建设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实验项目和全域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打造市级多品类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动城乡一体化可持续发展。
18. 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重点做好沿黄流域、重点水源保护区、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地区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探索 “大片区统筹、跨片区组合”农村牧区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以苏木乡镇或行政嘎查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牧区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推动现有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持续投入财政资金,推动农村牧区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开展农村牧区河道生态环境整治。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打造 “田园交错、村园一体”的田园村居和草原村居示范区。选树乡村振兴典型嘎查村。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各有关旗区)
19. 生态富民工程。在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的前提下,依托绒山羊、细毛羊、肉羊、肉牛、生猪、奶业、瓜果蔬菜、小杂粮、螺旋藻等产业,集中打造优势主导特色产业集聚区,建成一批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产业强镇、 “一村一品”示范嘎查村优质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在市级层面打造多品类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把全市优质农畜林草产品统一打包纳入区域品牌范畴,强化特色农畜产品 “三品一标”认证和推广。把加强荒漠化防治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林草沙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扶持培育特色林草沙产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作用和规模效益,带动资源培育实现定向化、集约化。发展以 “公司+基地+农牧户”为基本模式的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牧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增加农牧民经营性收入。扎实推进 “三变”改革,激发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活力,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各有关旗区)
20. 农牧业节能降碳工程。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牧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重点实施退化耕地治理和面源污染防治等项目。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推动建设生态循环农牧业体系。到2024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牧业生产和农村牧区生活中的应用,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牧区住房、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有关旗区)
21. 特色文化旅游发展工程。打造国内一流旅游休闲城市。加强鄂尔多斯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开展文化遗产遗址调查,实施黄河文化遗产展示与阐释示范工程,推进鄂尔多斯聚落遗址、古代壁画、青铜器等保护研究,加强阿尔寨石窟、十二连城城址保护,推进萨拉乌苏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大古村镇及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力度,加强古籍保护修复和研究利用工作。加强对鄂尔多斯婚礼、乌审走马竞技、古如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深入挖掘鄂尔多斯文化宝贵价值,着力研究河套文化、朱开沟文化、青铜文化等,系统阐述蒙古马精神内涵,讲好鄂尔多斯故事。开发利用草原、沙漠、黄河、丘陵、峡谷等生态旅游资源和文化遗产,打造黄河 “几字弯”文化旅游带。推出黄河风情游、红色研学游、沙漠生态游、草原生态游等一批精品路线,促进文化旅游产品点线面结合。(牵头单位: 市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