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 “科技兴蒙”行动,认真执行 “科技新政30条” ,面向荒漠化防治与绿色发展的科技前沿,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实施科技创新能级提升、重大科学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等3项工程,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我国荒漠化防治与绿色发展领域的战略科技力量,实现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跨区域跨行业整合,形成从前沿关键技术创新到成果孵化转化再到绿色产业示范的完整创新链条。到2024年底,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件/万人,力争引进培育50个左右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人才团队。
22. 科技创新能级提升工程。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提高示范区创新能力,为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开展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落实高新区 “提质进位”三年行动要求,在高新区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搭建重大创新平台,推动产业项目落地。推进零碳产业园建设,围绕远景动力、捷氢科技、国鸿氢能等新能源头部企业,加快推动零碳能源科技岛、大科学装置建设。高标准推动零碳产业园申建自治区级高新区。做大做强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组建北京大学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实验中心、新能源汽车检测中心、新能源智能网联创新中心等平台。推进碳基新材料重点实验室、新型电力系统重点实验室、国家矿山局工业互联创新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国际荒漠化治理研究中心、现代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中科院鄂尔多斯生态研究院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力争在荒漠化防治、现代能源经济领域实现颠覆性突破与跨越式发展。高标准建设北京怀柔实验室鄂尔多斯基地,承接北京怀柔实验室在“双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风光能源开发、氢能和储能、新材料、新型电力系统等方面科技成果的实证验证、中试熟化和试验示范。组建鄂尔多斯实验室,将其建成具有国际和国内重大影响力的一流科技创新高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重大科创平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能源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有关旗区)
23. 重大科学技术攻关工程。聚焦荒漠化防治与绿色发展产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荒漠化防治技术、水资源“四水四定”与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风光氢储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固废资源化利用核心技术等体系,重点突破山水林田湖草沙荒漠化防治、水资源深度节水控水高效利用、煤气化和液化、煤制甲醇烯烃芳烃等清洁利用、风能———燃煤混合发电、光伏薄膜电池、多晶硅材料、储能、绿氢、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系列关键核心技术,优化优势产业技术迭代更新,提升产业链价值链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4. 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工程。深入实施 “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全面落实 “人才新政30条” ,扎实开展人才和科技创新驱动三年行动。强化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实施 “十百千万”人才计划,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鄂尔多斯创新创业发展,打造一批标志性创新团队,推动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加大力度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和重大突破的战略科学家、学术带头人、卓越管理者等国内外一流人才和团队,对自带重大科技成果来我市转化的 “两院”院士、国家领军人才、教育部 “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等科技创新顶尖人才和团队,采取 “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深度融入自治区 “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探索“研发在北上广、转化在鄂尔多斯”引才育才模式,建设 “人才飞地”。大力引进荒漠化防治、新能源汽车、能源化工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在科技研发和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资助。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强化本土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培育选拔一批对我市产业发展能够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对本土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实施的科研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入选国家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个人、团队给予资助和奖励,鼓励其围绕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需求形成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实施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对从事科研活动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给予支持,具备科研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博士可申请10-3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大力支持高层次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推动产教融合、校企联合,着力培养面向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应用型、实用型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